公共利益目的是城市房屋拆迁合法存在的必要前提和惟一理由。公共利益具有客观性、共享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 我国城市建设中因为房屋拆迁所导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拆迁的明确规定, 明确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 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予以程序性制约, 是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