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土地整备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房屋补偿(以下简称“房屋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保 障我区土地整备和房屋补偿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整备项目管理工作机制的若干措 施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281 号)、《深圳市房屋征收资金 管理办法》(深规土〔2017〕662 号)、《龙华区土地整备和公共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补偿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9〕2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龙华区实施的土地整备和房屋补偿工 作所涉及的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