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 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规范和统筹我区产业 用地容积调整的实施与管理,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 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 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 号,以 下简称“管理规定”)、《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 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 号)、《深圳市工业园区 建设指引》(2018 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 订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