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规范审查、审批程序,提高控规编制、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