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整备项目规划审批工作流程,根据《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15]81 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规土[2015]72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
二、基本要求
三、利益统筹项目、征地返还用地项目和安置用地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四、置换用地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五、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