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老旧住宅的居住品质,推进无障碍设计建设,方便市民生活,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设函[2008]481号)和《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充指导意见》(粤建设函[2010]678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 在满足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全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近期土地整备计划的住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