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对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统筹推进洛阳城市有机更新,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023年,全面开展重点片区城市更新试点,3年内完成重点片区的征迁安置、公建配套、核心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任务,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体现洛阳特色、彰显城市形象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经验,而后在各县区全面推广,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