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 知》(成办发〔2020〕43 号)《成华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关 于印发〈成华区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助推打造公园城市建设领先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华城市更新领〔2021〕1 号)文件要求, 成华区大力推动实施城市有机更新,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 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投融资行为,有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城市有机更新应当坚持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 营一体化,区属国有企业是落实政府主导、整合各种资源、包装 策划项目、实施投融资与建设的主体,应压实国企主体责任、充 分利用政策支持,实施一片提升一片,着力构建“五横五纵九组 团”城市空间格局,不断促进城市形态更美、功能更优、产业更 强、品质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