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一)提出更新单元范围
(二)核算更新单元权属清晰的合法土地比例
(三)征集更新单元意愿
(四)报送更新单元申报材料
二、编制单元规划
(一)申请认定旧屋村和核查土地建筑物权属
(二)编制和申报单元规划
(三)反馈单元规划意见
三、确定参与方式和合作企业
(一)确定参与方式
(二)选择合作企业
四、推动更新项目实施
(一)参与编制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二)参与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三)协助认定无产权房屋权利人
(四)物业价值确认和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协助与其他权利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协助确认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七)配合征转集体土地
(八)协助分配安置房屋
五、组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
(一)需股东会议决议的主要事项
(二)股东会议的组织方式
六、其它方面
(一)严格控制新增违法抢建
(二)收取工作经费
(三)本指引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